基本信息
性        别:
出生年份:
1987
从业机构:
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
证件号码:
11101201910023417
联系电话:
157****5234
电子邮箱:
gsr14@tsinghua.org.cn
个人简介

清华毕业,曾任职首都政法、纪检系统近8年,担任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公职律师;专注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,包括刑事辩护和控告,对涉性犯罪和职务犯罪研究颇深;以及各类行政案件(土地及房屋征收、行政诉讼和复议)等;办理各类案件上百件,您的信任,我的责任。

个人风采
项目经验

行政类: 征地拆迁 江苏徐州姚某宅基地上房屋被强拆案,后当地政府赔偿现金人民币280万元; 浙江绍兴袁某宅基地及房屋被征收案,成功保住房屋; 湖南永州唐某宅基地上养猪场被强拆案,后当地政府补偿约200平米宅基地一处,两处商业街门面共计120平米,现金人民币约40余万元; 北京通州陈某厂房租赁征收腾退案,法院判决被告给付我方共计人民币约308万元; 江西赣州刘氏兄弟宅基地上房屋征收案,红线内其他房屋全被拆除,但保住其两处楼房共计700多平米; 浙江湖州王某宅基地上房屋征收案,近300平楼房成功保住; 湖北恩施彭家寨30余户原住民古建筑被征收案; 浙江绍兴上虞城中村袁某宅基地及房屋被征收案; 浙江杭州上城盛某房屋被强拆案; 山东德州某村委会私分王某征地补偿款案; 云南文山马关城中村改造征收王某等3户房屋案; 天津东丽于某不履行安置职责案; 北京顺义苏某大棚强拆案,后当地政府赔偿其全部损失; 新疆乌鲁木齐天山22户大棚被强拆案; 新疆博州博乐魏某住宅被强拆案,当地政府赔偿其全部损失; 吉林长春高某大棚被强拆及土地被强征案; 江苏徐州贾汪蔡某、李某房屋被强拆案; 陕西安康刘某房屋及土地被征收案; 云南昭通巧家白鹤梁水库贺某、王某房屋及土地征收案; 上海浦东陆某房屋及宅基地被征收案; 新疆博乐潘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; 江西赣州刘某宅基地上房屋征收案; 河北元氏宁某农用地征收案; 山东青岛张某商业用房征收案; 浙江湖州宅基地上房屋征收案; 广东汕头厂房被强拆案; 湖北武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; 北京海淀杨某宅基地上房屋腾退案; 浙江温州叶某商业用房征收案等。 行政事务争议: 北京朝阳曾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; 北京西城业委会选举案; 上海某公司与财政部行政复议案; 河北辛集马某交通肇事复核案等 刑事类: 黑龙江于某涉嫌职务侵占罪案,接手后37日内成功取保,后公安机关撤案; 北京周某被殴打致轻伤刑事控告案; 安徽毕某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案,经辩护,量刑由一年以上最终被判7个月; 北京某生物公司员工涉嫌危险作业案; 北京何某涉嫌盗窃案; 河北任某涉嫌强制猥亵儿童罪案; 北京刘某猥亵儿童案; 福建王某控告吴某诈骗案等。 民商类: 北京昌平梅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,法院终审判决赔偿我方人民币约120万元; 北京通州陈某厂房租赁腾退案,法院判决被告给付我方共计人民币约308万元; 清华大学教授杨某与百度贴吧名誉侵权案,百度公司删除相关贴子,并封禁该贴吧; 北京某文化交流公司被诉合同纠纷案,代理被告基本驳回原告全部请求; 浙江某科技公司诉北京某科技公司合同纠纷案,代理原告拿回70%的诉讼标的额; 北京某车行侵权纠纷案,代理被告与原告达成调解; 清华博士生杨某与原单位人事争议案等。

教育背景
中国政法大学学士,清华大学硕士。
社会职务
中国农民企业家联谊会法律专委会副主任;清华大学校友导师、中国政法大学、北京市委政法委党校兼职教师;涉性犯罪与妇女儿童保护研究中心执行主任。
资质荣誉

中国法学会会员,高级企业合规师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;盈科全国优秀青年律师;作为具体负责(副主编)撰稿主编并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的《农村宅基地知识一本通》入选中宣部2021“农民喜爱的百种图书”。

工作地点

主要工作区域:北京-北京-朝阳

具体办公地点:北京市朝阳区中国国际贸易中心